关于做好我院2016年春季学期
中职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
各系:
为做好我院2016年春季学期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定、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2015级、2014级中职学生
二、评选条件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申报助学金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:户口薄复印件、低保证、残疾证、医疗证明及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,并要求助学金获得者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卡,提供卡号报学生处。
三、材料上报要求
(一)广东省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16—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(第二册)________级________系_________班档案包:国家助学金学生档案卷内目录(名单)、______级2015—2016学年(2016年春季学期)国家助学金信息确认表、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非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(证明材料粘贴在审批表后面)、国家助学金档案检查及异动登记表、广东省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15—2016学年(2016年春季学期)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公示表。
(二)报送时间为3月8日前。
由于国家助学金是通过全国中职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申报,后台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、一定的时间处理。
请各班务必要高度重视,按照要求收集学生的资料,组织各班学生认真校对、核实,做好评选工作,公示完毕按时提交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,逾期将无法办理。
附件:
1、广东省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16—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(第二册)________级________系_________班档案包:国家助学金学生档案卷内目录(名单)、______级2015—2016学年(2016年春季学期)国家助学金信息确认表、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非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(证明材料粘贴在审批表后面)、国家助学金档案检查及异动登记表、广东省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15—2016学年(2016年春季学期)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公示表(电子版模板)
2、2016年春季学期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名单(电子版模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