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毕业班班主任:
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表彰大学期间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毕业生,鼓励毕业生艰苦奋斗,积极创业,服务回报社会,根据学院“优秀毕业生”评比条例,结合我系实际情况评选优秀毕业生。
一、评选对象
2016届应届大专毕业生
二、评选条件:
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纪守法,思想政治素质优良。
2、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,热心为同学服务,认真遵守校纪校规。
3、获得过院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。
4、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,没有补考科目。
5、担任过学生干部,参加过社会实践活动、青年志愿者活动或爱心活动。
三、评选程序与要求:
1、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评议推荐。选出候选人并填写推荐表,经系初审、公示后,报学生处审核。
2、按班级人数10%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。
3、候选人材料:推荐表、附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、成绩单。
4、材料报送:2016年1月14日,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整理好材料后交到实训楼405罗秋育老师处,联系电话:13411050336,663336。
信息工程系
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